增加停车供给 改善道路秩序 |《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》明年2月起施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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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读我市近期出台的《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》。据悉,条例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,共7章68条,对规范停车收费、增加停车供给,治理停车秩序、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。

“条例围绕‘增加停车泊位供给’作了相应规定,要求我们编制年度建设计划,有序推进泊位建设,充分利用城市道路、公园广场、闲置地块等城市空间,因地制宜增加资源供给,满足市民群众停车需求。”发布会上,市城管局局长赵国介绍,市区将通过新建公共泊位、改造老旧小区泊位、施划道路泊位、停车共享等四个方面举措来挖掘停车资源,满足市民停车需求。

条例规定,停车泊位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,按照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、路内高于路外、地面高于地下、白天高于夜间、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、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等差别收费原则制定。

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,公安交警部门通过设置严管路、视频监控补盲、占道泊位优化等措施,全面加强道路停车管理。截至目前,主城区(不含通州、海门)共设置严管路段130条,规范设置占道停车泊位7864个。同时,会同街道、城管部门在331条支路里巷开展停车综合治理,增设停车泊位3400余个,打通百姓交通出行“最后1公里”。

“去年停车建管整治以来,市区大力推行‘限时停’措施,对停车矛盾突出且无改善空间的老旧住宅小区,在周边次干道、支路设置夜间限时泊位,供居民夜间免费停放。”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卫民介绍,截至目前,已在70个小区周边38条路段设置1771个限时泊位,极大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。

此外,我市大力推进智慧停车模式,目前,“智泊南通”停车小程序用户已突破54万人,绑定车牌超过7.2万辆。为顺应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,小程序还开发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查询功能,目前已接入286家充电桩停车场信息,地图中可显示接入充电桩点位详情数据,并提供第三方导航功能。

按照省政府停车便利化工程要求,市区结合智慧停车系统优化完善,开发完成小程序“错峰共享、预约共享、租赁共享”三种共享停车模式功能,目前正在推进有关试点工作,后续将逐步推广应用。

关键词: 逐步推广 城市空间 住宅小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