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开始,要求年度科技经费支出不低于300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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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我市启动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,各地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链、重点产业集群和本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积极组织企业申报,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,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。

此次申请认定,要求企业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,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,有独立的运营场所和相应的规章制度,重视技术开发,具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;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(高新技术企业可放宽至不低于5000万元),或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6%;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,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;拥有技术水平高、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,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5人;企业技术中心在申报截止日一年内(2021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4日期间)未发生下列情况: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构成偷税、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;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;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。

关键词: 技术中心 技术创新 主营业务收入